武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
2007年十大重点消费纠纷案件

已被浏览 492 次   发布时间:2008年6月28日
      婚宴蛋糕 吃出集体中毒

  2006年10月3日晚,惠安县消费者庄某、王某、骆某3家举行婚宴。次日凌晨起,陆续有赴宴者出现发热、腹痛、腹泻、呕吐、头痛等症状,并入院治疗。经县卫生局调查认定,婚宴上从惠安县东园惠康食品厂购买的蛋糕受沙门氏菌的污染。经
消委会调解,该食品厂赔偿有关人员医疗费65190.60元,误工及护理费16834.50元,退还蛋糕款1097元,总计83122.1元,并向受害者赔礼道歉。随后,惠安县工商局吊销了该食品厂的营业执照。

   7.88万元 买回“三无”雷达

   去年6月29日,消费者李某向石狮市海祥航海通讯仪器店购买了6台导航雷达,毎台价格为13700元,预收货款78800元,由该公司送货并负责安装。安装时,李某发现该产品是“三无”产品,要求退货。双方多次协商未果,后经消委会调解,商家退还购货款78800元,并承担运费200元。

  游玩景区 摔成粉碎骨折

  去年10月13日,温州10余名游客到宁德三都澳景区游玩。由于景区停电,陈某又不识路,在迷宫洞游玩时,看到一个倒三角洞口,认为是迷宫洞口,便带头爬了进去,一脚踏空,重重摔在洞底的大石上,当场无法动弹,送往医院检查,发现右小腿骨和髋骨粉碎性骨折,医疗费花了4万余元。宁德市蕉城区消委会在调解中认为,消费者虽有不慎之处,但景区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及明确的服务提示,应承担游客摔伤的主要责任。经调解,旅游公司补偿陈某医疗费、护理费、误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共计3万元。

  体检有误 医院赔偿1万

  去年5月,连城消费者小林报考B2的驾驶证,交了报名费后到某医院体检,结果两边眼睛视力都是5.0,符合条件。体检后,小林到培训公司开始培训。9月份,小林上考场时,考官发现小林的眼睛有问题,让小林重新体检,结果是右眼5.0,左眼4.0,而且不能矫正,小林无法通过考试。经连城县消委会调解,医院赔偿报名费、培训费、误工费及其他费用1万元,驾驶培训公司赔偿误工费1500元,合计11500元。

  张冠李戴 种出“异型”西瓜

  去年2月,连江县消委会丹阳分会接到一农资经营户投诉:某品牌一批号的西瓜种子结出的西瓜形状与产品包装图案不符,可能是种子存在质量问题。经调查,发现由于种子包装错误,张冠李戴,导致结出的西瓜形状与包装图案不符。该批次种子共有372包流入丹阳,已有352包被农民购买种植,种植面积达176亩,涉及农民50余户。按照农资商品“先使用后付款协议书”的合同规定,消委会先组织辖区4家农资经营户,对9户已签订协议的农民,免收所购买的120包瓜种货款,共计2280元,并先行赔付6万元赔偿款。同时,消委会与厂方磋商,最终厂方同意以每包700元补偿农民。该案共为瓜农挽回经济损失24.64万元。

  医生误诊 患者输卵管遭切

  去年12月1日,浦城县杨女士因怀疑自己怀孕,到某乡镇卫生院就诊。医生开了3天的保胎药(包括针剂)。然而,在这3天之内,杨某开始流少量的血和黑色的东西。她又于4日到医院复查,做B超后,医生对当事人说:“你的胎是保不住了。”遂施行手术。12月5日,患者发现自己流血很少,医生说:“你血流得少,说明‘人流’手术很成功。”l2月6日,患者腹胀、腹痛,并出现昏迷。

  12月7日,患者到城郊医院做了彩超,才知道是宫外孕。12月9日,患者突然昏迷不醒,脸色发白,家人立即将患者送到县医院抢救,并马上做了左输卵管切除手术。

  随后,杨女士向浦城县消委会投诉。消委会展开调查,并走访了数名妇科专家。专家称:卫生院对患者实施“清宫术”时,只见“少许绒毛及蜕膜组织”,没有引起高度重视,既未做进一步检查,也没有建议患者到医疗设备和技术条件好的医院就诊,这是当事医生缺乏经验和处理方法欠妥当所造成的。经消委会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:杨女士在县医院做切除输卵管的一切费用由其本人承担;卫生院赔偿杨女士医疗费、误工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精神损失费等共计人民币5600元。

  旅游购物 遭遇傍名牌

  去年3月起,省消委会陆续接到30多位福州消费者投诉,称当年元月他们在由福建铁路国际旅行社组织的 “迎香港回归十周年,港澳游夕阳红专列”中,在售货员的误导下,误认为以FUJI开头的数码产品就是日本富士(FUJI)原装数码产品,毎人花数千元购买。回家后他们发现买到的根本不是日本“富士”数码产品,而且产品质量很差,遂投诉要求退货。此次被投诉的商家共有7家,涉及的产品有FUJILA、FUJIYA、FUJITAC、FUJIMART、FUJIPRO等牌子的数码产品。根据省消委会与香港消委会签订的互动协议,省消委会及时将该群体投诉转至香港消委会,请香港消委会协助调查、处理。

  吃脑白金 出现全身红肿

  60岁的孙女士是名糖尿病患者,去年朋友送其一盒脑白金,四次服用后,出现全身发痒、红肿症状,并伴有失眠症状,吃了抗过敏药仍不见效。孙女士找到脑白金驻厦门售后服务部要求解决,该部极力推卸责任,要求孙女土到上海总部做检查。孙女士到厦门中山医院就诊,经过敏源检测,被诊断为因服用“脑白金”导致皮肤发痒。据了解,糖尿病患者不宜服用脑白金。消委会经调查认为,脑白金是保健品,在外包装和说明书上没有标明适用人群和可能产生的副作用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经调解,脑白金售后服务部同意赔偿孙女士医药费、交通费1300元,并退回一盒脑白金的货款。

  遭遇“黑医” 少女点滴暴毙

  去年6月4日,17岁的少女文某因腹痛多日,到厦门殿前从衡诊所就诊。医师朱守珍简单按腹查看后,诊断其为慢性阑尾炎,并开了消炎针。而后,护士在没有任何皮试的情况下,给文某输液。输液后,文某陆续出现胸闷、血回流、脸色发青、双腿抽筋等症状,直至昏迷。期间,她本人和家人多次要求医生拔针?但医师判断是晕针,没有停止输液。最后,文某被送到中山医院,但已停止呼吸。经查,从衡诊所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卫生经营许可证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,负责接诊的医生也拥有执业资格证,取得医师资格,但并未到卫生局注册,属违法行医。经调解,文某家人获赔12万元。

  美女整容 整掉半边脑壳

  王某于2006年6月19日到174医院整形美容中心做抽脂填充太阳穴手术,术后昏迷不醒。6月21日,医院又给王某做了开脑手术,被取下左边脑颅骨。术后,她的右手右脚不能动,记忆力和语言能力出现障碍,第二年又得了癫痫。调解中,医院方面认为王某的病情是意外,打完麻醉、抽取脂肪做完手术后,发现她没醒,赶紧送去做CT,查出是“脂肪栓塞”,而他们已告知患者手术有一定风险,术前王某也在手术同意书上签了字。但福建省方成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果表明,手术同意书上的签名并非王某笔迹。去年5月10日,王某将医院告上法院,经法院调解,医院补偿给王某75万元,免除其3次住院的医疗费用约15万元。

  编后:

  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,如今的消费环境明显好转。但是,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仍时有发生,甚至在一些行业还相当严重,如公共服务行业、医疗行业等,利用市场垄断地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也比较突出,在农村,假冒伪劣农资问题还屡禁不止。这从省消委会发布的2007年十大重点消费纠纷案件中可见一斑。

  因此,消费维权任重而道远,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。今年3·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为“消费与责任”,这说明,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,只有大家勇敢承担起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责任,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,消费环境才能日趋良好。(记者 赖文忠 姚瑾)  文章来源: 福建日报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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